卫宁健康: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
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
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8年3月16日,公司完成新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监事会由股
东代表监事沈亦宁、何卫红,职工代表监事李琳组成。
2018年,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号
1、《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
及数量调整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 2018/2/27 3、《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三十二次会议
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 2018/3/16 2、《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一次会议
通知期限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2018/4/23
二次会议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6、《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10、《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调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关于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4 2018/5/29
三次会议 调整的议案》
3、《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卫宁
5 2018/6/15
四次会议 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
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4、《关于注销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6 2018/8/28
五次会议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逾期未行权期权的议案》
5、《关于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6、《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
及数量调整的议案》
7、《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4、《关于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第四届监事会第 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
7 2018/10/29
六次会议 5、《关于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6、《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所
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
7、《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所
第四届监事会第 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
8 2018/12/17
七次会议 2、《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
督检查,经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列席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
状况运行良好,公司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8年度
财务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均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并购重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与关联方
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
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保证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2018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学
习,提高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继续加强对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
高效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的职责,借助内
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 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 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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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