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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9-028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并要求相关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
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后采取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
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三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
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
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
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 2019 年
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
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
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
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
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
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一系
列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而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