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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9-023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
琳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2018 年度审计报告》。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705,240,582.14 元,2018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3,305,204.12 元,按 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5,283,595.72 元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959,024,092.67 元,母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 517,923,215.15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 4 月 24 日总股本
1,622,918,3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458,367.12 元。在利润
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
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成长性、股票流动性等
因素,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监事
会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度报告》和《2018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8 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
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
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一系
列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而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
象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
整后的 481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62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按照公司《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和数量进行调整,取消 11 名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及 3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
格,并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88,1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55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公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200,6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