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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0-03-23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阅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现对以下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关于关联方间接投资纳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上海卫康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卫康亿”)间接投资纳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里健康”)的《出资

份额转让协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卫康亿间接投资纳里健康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长期发

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

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卫康亿间接投资纳里健康。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南京大经中医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

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卫康亿以受让部分股权方式投资大经中医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

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姚宝敬                   俞建春                    于成磊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