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0-090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285,025 份;本次可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91,31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8%;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WANG TAO(王涛)本次可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390,000 股,高级管理人员王利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325,000 股,解锁后的股票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 /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成就,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 28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 9,285,025 份、50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10,291,319 股,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 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19 年 8 月 23 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 《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7 名激励对 象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及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 拟向其授予的合计 36.8 万份股票期权和 14.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本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315 名调整为 308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590.55 万份调整为 1,553.75 万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543 名 调整为 530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67.81 万股调整为 1,653.15 万 股;鉴于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308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553.75 万份股票期权,同意向 5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53.1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独立董事 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合计 13.47 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 530 名调整为 523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53.15 万股调整为 1,639.68 万股。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 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格,同意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由 523 名调整为 522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396,800 股调整为 16,389,300 股,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7,500 股,回购价格为 7.01 元/股。 7、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由 522 名调整为 514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389,300 股调整 为 16,069,900 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19,400 股,回购价格为 7.01 元/股。 8、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同意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由 15,537,500 份调整为 20,198,750 份,行权价格由 14.02 元/份调整为 10.765 元/份;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16,069,900 股调整为 20,890,870 股,经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 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由 319,400 股调整为 415,220 股,回购 价格由 7.01 元/股调整为 5.373 元/股。 9、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 1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同意取消上述人员激励对象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514 名调整 到 503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890,870 股调整为 20,645,820 股, 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45,050 股进行回购注销;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308 名调整为 287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20,198,750 份调整为 19,204,770 份,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93,980 份进行注销。鉴于 7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D”、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E”、18 名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绩效考核为“D”、2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E”, 对绩效考核为“D”的激励对象解锁当期权益的 70%,注销当期权益 的 30%,对绩效考核为“E”的激励对象注销全部当期权益,同意对不 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1,591 股进行回购注销,对不符合行权 条件的股票期权 317,360 份进行注销。鉴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同意 285 名激励对象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 9,285,025 份,采用自主行权模式,502 名 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 10,291,319 股。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 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锁定期届满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10 月 27 日,根据《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等待/ 锁定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等待/锁定期已届满。 (二)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序 行权/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解锁条件 号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解锁条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权/解锁条件。 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激励对象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267名激励对象考评为“C”或者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 之上,可行权股票期权8,686,795 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C”或者之 份; 上,可行权/解锁当期激励权益的100%; 18名激励对象考评为“D”,可行 考评为“D”可行权/解锁当期激励权 权股票期权598,230份; 益的70%。考评为“E”可行权/解锁当 2名激励对象考评为“E”,可行权 期激励权益为0,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股票期权0份。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 (2)限制性股票: 注销。 495名激励对象考评为“C”或者 之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 10,240,360股; 7名激励对象考评为“D”,可解锁 限制性股票50,959股; 1名激励对象考评为“E”,可解锁 限制性股票0股。 上述合计285名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可行权9,285,025份,502名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可解锁 10,291,319股。 4 公司经营业绩要求: 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并剔除股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权 激 励 影 响 的 净 利 润 为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 285,001,095.96元,2019年经审计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 性损益后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 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净利润为366,129,753.87元,2019 年较2018年增长率为28.47%。上述 经营业绩指标高于股权激励计划 设定的考核指标,满足行权/解锁 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实施 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及调整不存在差异。 三、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的具 体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的标 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二)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1、股票期权(单位:份) 本次可行权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获授数量 比例 靳茂 董事、高级副总 1,300,000 650,000 50% 裁、董事会秘书 孙嘉明 高级副总裁 1,300,000 650,000 5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6,482,830 7,985,025 50% (业务)人员(283 人) 合计 19,082,830 9,285,025 - 注: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602,385 份。 2、限制性股票(单位:股) 本次解锁 获授 已解锁 本次解锁 姓名 职务 占获授数 数量 数量 数量 量比例 WANG TAO 董事、总裁 780,000 0 390,000 50% (王涛) 王利 财务总监 650,000 0 325,000 5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19,196,320 0 9,576,319 50% 励的其他人员(500 人) 合计 20,626,320 0 10,291,319 - (三)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为 10.765 元/份。若行权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 (四)行权方式及行权期间 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 理完毕后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公司定期报 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 前 10 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 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靳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共计 1,362,651 股。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 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 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 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当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假设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 9,285,025 份全部行权,公司 净资产将增加 99,953,294.13 元,其中,总股本将增加 9,285,025 股, 计 9,285,025 元,资本公积将增加 90,668,269.13 元,同时将影响和 摊薄公司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以经会 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 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 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 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可行权的 285 名激励对象、可解锁的 502 名激励对象的行权 /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 同意 28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对第一个行权期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的方式进行自主行权,同意公司对 50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 解锁期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情形。 2、28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 50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满 足《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或解锁条件,其作 为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格、有效。 3、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可行权数量等事项)及限制 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未违反《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 28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502 名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在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内行权/解锁。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 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285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502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 28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 期可行权 9,285,025 份;同意 50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10,291,319 股。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19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