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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2020-11-23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0-103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宁健
康”、“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7,026.50 万元(含 97,026.50 万元)。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
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
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
出了承诺,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
    (一)假设前提
    公司对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测算基于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0 年 12 月底完成发行,且所有可转债持
有人于 2021 年 6 月底全部完成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最终以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
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9.70 亿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
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并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
定;
    4、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9,842.07 万元和 34,177.69 万元,
假设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持平,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20 年
基础上分别按照 0%、25%的业绩增幅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
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8.11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
格 , 并 不 构 成 对 实 际 转 股 价 格 的 数 值 预 测 ), 转 股 数 量 上 限 为
53,576,201 股;
     7、不考虑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8、假设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锁的部
分将按激励计划约定的时间满足解锁条件并按期解锁;
     9、假设除本次发行及上述事项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
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
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11、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2021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
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2021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2020
         项目                                2021 年 6 月末     2021 年 6 月末
                          年 12 月 31 日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                 214,963.86         216,575.30         221,932.92
                 假设情形(1):2021 年净利润较 2020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9,842.07          39,842.07          39,842.07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4,177.69          34,177.69          34,177.69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9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8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6               0.16               0.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6               0.15               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2):2021 年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 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9,842.07        49,802.59       49,802.59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4,177.69        42,722.11       42,722.11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3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2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6             0.20            0.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6             0.19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
情况的影响。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
露》(2010 年修订)规定测算。
    二、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
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
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
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
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97,026.50 万元(含 97,026.5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新一代智慧医疗产品开发及云服务项目、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营服
务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1     新一代智慧医疗产品开发及云服务项目    49,450.00           49,000.00
 2     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营服务项目          36,413.50           35,000.00
 3     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14,027.05           13,026.50
                     合计                    98,890.55           97,026.50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
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卫宁
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7,026.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新一代智慧医疗产品开发及
云服务项目、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营服务项目、营销服务体系扩建项
目三个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
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对公司既有产品线进行升级以
及建立智慧医疗健康信息产品,完善云计算服务业务运营体系,推动
互联网+模式下的医疗健康产业及创新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扩大项目
建设成果,增加服务机构数量,扩大传统与创新双轮驱动下的业务增
长点,实现服务多元化发展。对扩大公司收入规模、保持可持续发展、
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次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营运
能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成长
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储备,培养和引进了一批优秀的管理人员、研
发人员及技术实施人员等,在研发、销售、技术实施、IT 服务、管
理等方面建立了高效的业务团队,核心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
术背景。公司建立了产品测试基地和技术人员实习培训基地,为技术
人才培养和储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内部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通过内部选拔培养、外部招聘引进等方式,完善人员招聘培养计划,
建立人才梯队,加强人员储备建设,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是国内专注于医疗健康和卫生领域整体数字化解决方案与
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医疗卫生信息化产品自主
知识产权,业务覆盖智慧医院,智慧区域卫生,互联网+医疗健康等。
公司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诚信
示范企业、国家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企业、2019 年上海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百强企业、2019 年上海软件核心竞争力企业(规模性)、
2017 年度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医疗健康领域示范企业等荣誉。公
司连续多年在第三方研究机构 IDC 评选的“中国医疗卫生信息化解
决方案十大供应商”中位列前茅;2017 年 IDC Health Insights 全
球医疗科技公司排名,卫宁健康位列第 33 名,成为中国唯一一家上
榜企业;在《福布斯》公布的 2017 年全球最具创新成长性企业 100
强榜单中(市值 20 亿-100 亿美金企业),卫宁健康列第 38 位,成为
国内同行业排名第一上榜企业。
    公司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CMMI5、ITSS 信息技术服务
运维维护标准一级、ITSS 云计算服务能力、ISO9001:2008 质量认证
管理、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医学影像认证)、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CCC 信息安
全服务二级认证等资质,获得 2018 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2017
年度中国大数据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大赛智慧医疗一等奖等奖项。
    公司产品获得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
“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
“上海市重点新产品”等诸多殊荣,并获得国家及上海市科技创新基
金的资助。公司与国内多所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以联合
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方式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
物联网等方面开展技术合作,取得了丰富科研成果,提升了产品的技
术实力和创新能力。为开展募投项目做了充分的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
    公司业务覆盖智慧医院,智慧区域卫生,互联网+医疗健康等领
域,产品和解决方案覆盖面广,市场适应性高。经过多年发展,公司
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和渠道,在全国除台湾、香港、西藏之外
的 31 个省市自治区及特别行政区拥有 6,000 余家医疗卫生机构用户,
其中三级医院 400 余家。服务超过 90 万医护人员,年均服务 11.2 亿
人次的患者。在国内医疗信息化市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山西、新疆、黑龙江、陕西、湖南、
湖北、广东、安徽、江苏、浙江、云南、天津、重庆、四川等地设有
子/分公司,在山东、江西、广西、福建、浙江等地设有办事处,在
全国拥有九个研发中心,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研发和营
销服务体系完整成熟。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
回报被摊薄,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
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
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集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为客户提
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致力于提供医疗健康卫生信息化解决方案,
不断提升人们的就医体验和健康水平。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自主研
发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产品与解决方案,业务覆盖智慧医院、区域卫
生、基层卫生、公共卫生、医疗保险、健康服务等领域,是中国医疗
健康信息行业具有竞争力的整体产品、解决方案与服务供应商。
    公司自 2015 年起,积极布局医疗健康服务领域,推动互联网+
模式下的医疗健康云服务等创新业务的发展,贯彻公司“4+1”发展
战略(云医、云药、云险、云康+创新服务平台)。公司采用双轮驱动
模型,一是传统的医疗卫生信息化业务,另一个是创新的互联网+医
疗健康服务业务,二轮互为补充,协调发展。传统的医疗卫生信息化
业务是基础,公司将通过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扩张的方式,持续强化
其优势;创新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业务是提升,公司将通过传统
业务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对用户业务及医疗健康服务业的深度理解,使
传统业务紧密衔接创新业务,联动发展,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的发展。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已经管理层、董事会的详细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
发展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
展能力。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募投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
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
远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
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
的风险。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
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
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
    (四)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
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
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同
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活动需求,综合考虑中小股
东的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时进行完善,以
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
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保证公
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4、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
该等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
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