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1-00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
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推选周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
反对。
    (2)推选刘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
反对。
    (3)推选 WANG TAO(王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
反对。
    (4)推选靳茂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
反对。
    周炜、刘宁、WANG TAO(王涛)、靳茂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
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推选姚宝敬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
反对。
    (2)推选王蔚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
反对。
    (3)推选冯锦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
反对。
    姚宝敬、王蔚松、冯锦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现拟定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会议
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自上述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1 年 3 月 5 日。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后的有效期为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4 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
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1 年 3 月 5 日。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后的
有效期为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4 日。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介
    周炜先生: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1993 年至 2004 年,先后担任上海泰格新技术开发公司
总经理、上海金仕达卫宁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04
年起加入本公司,历任董事长、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
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钥世圈云健康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长,卫宁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卫宁软件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金仕达卫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英女士系周炜先生的配偶,两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周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19,304,241 股,
王英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06,529,129 股,其一致行动人周成先
生及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匠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匠心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
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龙凤呈祥 1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
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迎水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绿洲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迎水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和谐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97,969,000 股,周炜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本公司股票
423,802,370 股。周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炜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刘宁先生: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复旦大学应用数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1991 年至 2004 年,历任
美国惠普(HP)公司技术员、上海金仕达卫宁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裁。2004 年起加入本公司,历任副总裁、总裁。现任本
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快享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卫
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卫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宁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08,942,949 股,
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
有本公司股票 31,684,667 股,刘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
公司股票 140,627,616 股。刘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刘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WANG TAO(王涛)先生:男,1969 年出生,加拿大国籍。上海
交通大学计算机系硕士。先后担任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软件
工 程 师 ; CA Technologies(NASDAQ:CA) 中 国 华 东 区技 术经 理 、 CA
Technologies 加拿大资深技术顾问;东信冠群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总
监;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2014 年起加入
本公司,任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WANG TAO(王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04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WANG TAO(王涛)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
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靳茂先生: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
管理硕士(EMBA)。1996 年至 2004 年,历任万向集团公司发展部项
目经理、上海超凡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双威科技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项目投资部副总监、上海金仕达卫宁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
裁办主任。2004 年起加入本公司,历任总裁办主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靳茂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5,314,336 股,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靳茂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宝敬先生: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复旦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
业务主管、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现任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常务
副秘书长,兼任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古鳌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姚宝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
联关系。姚宝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姚宝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蔚松先生: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同济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自 1982 年起一直在上
海财经大学工作,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锐
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蔚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
联关系。王蔚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蔚松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冯锦锋先生: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本科和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
学,获工学双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 SAP 中国研究院咨询顾问,
思欧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上海芯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
海矽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智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董事、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任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清华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日,冯锦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
联关系。冯锦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冯锦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