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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1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1-03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 日 14:30,会议地点为:上
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 9 号卫宁健康大厦 16 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
间为:2021 年 4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4 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56,994,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7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524,825,3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50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2,169,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718%。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
表(包括代理人)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45,196,2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0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炜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
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 WANG TAO(王涛)、靳茂、孙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19,760,53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27%;反对 26,815,66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380,54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314%;反对 26,815,6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8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的议案》
    关联股东 WANG TAO(王涛)、靳茂、孙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19,760,53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27%;反对 26,815,66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380,54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314%;反对 26,815,6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8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关联股东 WANG TAO(王涛)、靳茂、孙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19,760,53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27%;反对 26,815,66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380,54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314%;反对 26,815,6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8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邵彬律师、李文婷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