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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建春)2021-04-2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俞建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0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诚实、勤

勉、独立的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详细

的审议,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董事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2020 年,公司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列席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事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20年-2022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关

联方上海卫康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投资纳里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南京大经中医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给上海卫康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2019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会计政策变更、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予以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5、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就截至2020

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上海钥世圈云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就股权

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
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

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

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

的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聘请审计机构、内部控制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股权激励行权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审计部工作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等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

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

更、聘请审计机构、内部控制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部工作情况等

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料、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

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发展战略、

内控管理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谢谢!


                                            独立董事:
                                                            俞建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