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钥世圈云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5-12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钥世圈云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事先阅读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现对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上海钥世圈云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是根据公司的整体安排及市场情况确定,能够满足公司的实际经营
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上海钥世圈云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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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宝敬 冯锦锋 王蔚松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