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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1-069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2、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
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
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
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因股票期权行权、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使股本总额变更为2,141,432,895股,公司将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0.00股后的2,141,432,8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6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1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12                   王英
     2              01*****979                   周炜
     3              01*****891                   刘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22日至登记日:
2021年6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
票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
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
条款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债券(债券简称:卫宁转债、债券代码:
123104)转股价格由17.76元/股调整为17.74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
2021年6月3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卫宁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5楼,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靳茂、徐子同
    咨询电话:021-80331033
    咨询传真:021-80331001
    七、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