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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锻科技: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林春)2015-04-18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
参加了公司五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三次股东大会会议。
    2014 年度本人秉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
会的议案均在会前充分阅读了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确保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其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种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4 年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重大事项如:2013 年高管人员薪酬考核
分配方案、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3 年度内控报告、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4 年关联交易预算、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
聘任审计机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的成员。2014年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
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14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3 次会议,审议
了公司《2013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3 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
的审计报告》、《2013 年四季度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的报告》、《2014 年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2014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人对上述事项表示了同
意。
       2、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4 次会议,审议
了《2013 年年度报告》、《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4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2014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2014 年第一季度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的审计报告》、《2014 年一季度工作总
结》、《2014 年二季度审计计划》,本人对上述事项表示了同意。
    3、2014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5 次会议,审议了
公司《2014 年第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2014 年二季度资
金存放与余额情况的报告》、《2014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4 年二季
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14 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本人对上述事项表示
了同意。
       4、201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6 次会议,审议了
《2014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4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
的审计报告》、《2014 年三季度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的报告》、《2014 年四季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本人对上述事项表示了同意。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高管薪
酬考核与分配的议案》,提出了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计划,实行高管分解目标责
责任制,对中层管理人员,要予以薪酬与职权同时激励政策,要分级设岗,重点
培训适时晋升有能力的年青骨干。对考核机制进行改革,促进管理人员收入与能
力的匹配。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要求公司董事会与经营层立
足于公司基业长青的战略高度,将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的职能逐步分开,促进公
司治理结构的更加优化,加大后备管理骨干的培养力度,适时培养和提拔一批有
能力的优秀年青骨干充实到高管岗位。
    各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对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积极有
力的支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了专门到公司,还利用参加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
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等;在发表独立意见前,利用访谈、电话、邮件等方式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形成工作笔录,保证了决策的
科学合理性;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
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忠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行使表决权特别关注于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持续关注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服务,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14 年度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1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公司发展,对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层提名人选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
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
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林春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