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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锻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8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6 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德君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太平洋
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
止 2014 年底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2014
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证券时报》。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7,549,555.85 元,同比增长 18.02%;利润总额
149,835,077.11 元,同比增长 4.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573,088.33
元,同比增长 2.92%。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
     本报告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审计报
告》(瑞华审字[2015]第 01350131 号),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25,573,088.3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108,640,410.19 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 10,864,041.02 元后,母公司滚存未分
配利润额 360,001,063.63 元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000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880 万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加至 27000 万股
     本预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
控制环境,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报告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表:
     关联人名称                   交易内容                 2015 年预计(万元)
     姜堰市天目机械配件厂         外协加工                         50
     姜堰市姜堰镇城北木器抛光厂   外协加工、材料采购               90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
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截止 2015 年第一季度底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
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证券时报》。
     本报告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