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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锻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跟踪报告2015-05-08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锻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鑫                  联系电话:18928812006

保荐代表人姓名:卫成业                联系电话:1891832183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对精锻科技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深交
                                       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
                                       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
                                       格式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不适用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专员通过
度的情况                               审阅三会资料,比对现有规章制度以
                                       及核查关联资金往来等手段督导公司
                                       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2014 年精锻科技修订了公司章程,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年度-2016 年度)》、修订了《总经理工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作细则》、《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
                                      津贴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在本保荐机构的督导下,精锻科
                                      技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及使用。保荐
                                      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专员通过审阅募集
                                      资金专户对账单、企业对账户流水的
                                      说明、有关会计凭证等资料对募集资
                                      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0 次(1 月-9 月,每月一次,10-12 月,
                                      每季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
披露文件一致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成鑫,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通对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
                                      行访谈了解公司治理情况;查阅并复
                                      印三会资料;查阅公司章程;对公司
                                      财务负责人、董秘进行访谈了解审计
                                      委员会运作情况,了解内部审计部门
                                      的设置情况;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查看银行存款科目流水等多种方式进
                                      行检查。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精锻齿轮(轴)成品制造建设项目的
况                                    投产进度相对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进度
                                      延后,原因是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
                                      时间晚于预期,设备采购晚于预期,
                                      设备的投产进度和实际产出比招股说
                                      明书上所列的时间延后约1 年。该项
                                      目实计划和实际出产时间分别在每期
                                      定期报告中均已披露。
                                          技术建设中心项目因实施地点变
                                      更,本项目新到货的设备将在变更后
                                      的实施地点三厂区(收购的原格琳电
                                      子厂区)安装投产,前期已投产的设
                                      备将搬迁到三厂区实施,致项目进度
                                      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进度存在差异。
                                      精锻科技在定期文件中进行了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共4次
                                      具体情况如下:1、《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
                                      意见》;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核查意见》;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未发表非同意意见。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不适用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4 年 6 月 1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4.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
                                        是               不适用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
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            是               不适用
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报告期内,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未发生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2014 年 3 月 4 日,我司收到中国证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天丰节能项
项及整改情况                          目案已调查、审理终结,对公司给予警
                                      告,没收业务收入 215 万元,并处以 430
                                      万元罚款。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5 年 4 月 27 日
                              成鑫
                                                     2015 年 4 月 27 日
                             卫成业




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7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