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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锻科技:关于与东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03-28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
风(十堰)精工齿轮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
仅为投资的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因此,本次投资事项尚
存在不确定性。
     2、《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按照《证券法》、《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
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框架概述
    2017 年 3 月 28 日,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
与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实业”)在湖北省武汉市东风汽车总部签订
了《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十堰)精工
齿轮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精锻科技拟以现金方式增资东风(十堰)精工齿
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增资完成后,精锻科技持有目标公司 70%
的股权。


    二、合作方介绍
    甲方:东风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728317908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 95 号
    成立日期:2001 年 6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罗元红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加工;水电设备安装;汽车及配件、五
金工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国家限制规定经营的化学品)、建材、日用百货、
针纺织品的销售;服装加工;日用品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东风(十堰)精工齿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81182218640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2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岗河村
   成立日期:1992 年 4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张红
    经营范围:减速器、变速箱零部件及总成制造、汽车锻件毛坯及汽车配件、工
模具制造、热处理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和进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机修理。


    武汉精技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精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58152366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9MC
    成立日期:2004 年 2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胡明发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精密成形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精密模具与焊
接夹具及非标设备制造;塑性成型工艺开发、技术咨询;模具材料及汽车零部件热
处理。
       东风实业持有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目标公司持有武汉精技 100%的股权。


       四、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
       通过双方的合作,精锻科技可以进一步整合行业资源,布局华中市场,开拓公
司在全球高端商用车市场和东风汽车集团及中国中西部地区的乘用车市场新业务,
提高市场占有率,与东风实业打造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方式
       精锻科技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及评估机构对目标
公司(含武汉精技)进行尽调、审计、评估,以经目标公司上级资产管理有权机关
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对目标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将目标公司变更为双方合资的
有限公司(以下称“合资公司”)。增资完成后,东风实业持有合资公司 30%的股权,
精锻科技持有合资公司 70%的股权,合资公司变更为精锻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同时
合资公司持有武汉精技 100%的股权。
       3、合作期限
       精锻科技投资后,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不少于 30 年。


       五、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对精锻科技在高端商用车市场、东风汽车集团
和中西部地区乘用车市场的开拓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和地理优势,可以为精锻科技带
来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精锻科技远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对精锻科技现有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精锻科
技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形成依赖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就投资事项
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但尚未达成正式的投资协议。若双方在 2017 年 7 月 30 日前未
能达成最终交易协议,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因此,
精锻科技本次股权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目标公司引入增资,如需要东风实业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取得相关批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七、备查文件
     《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十堰)精
工齿轮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