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04-17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
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精密锻件、精密冲压件、 一般经营项目:精密锻件、精密冲压件、
成品齿轮、精密模具、差速器总成和离合器总 成品齿轮、精密模具、差速器总成和离合器总
成及其零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精锻、精冲 成及其零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精锻、精冲
工艺 CAD/CAE/CAM 系统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 工艺 CAD/CAE/CAM 系统研发;道路普通货运;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
第九十五条 …… 第九十五条……
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有: 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有:
(一)董事会; (一)董事会;
(二)监事会; (二)监事会;
(三)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 (三)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独或合 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单独或合
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 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
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
…… ……
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可建立对董事长 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可建立对董事长
的授权制度。即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 的授权制度。即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
涉及关联法人交易的事项(除董事长需要回避 涉及关联法人交易的事项(除董事长需要回避
的情形外)有不超过 100 万的决定权,对涉及 的情形外)有不超过 100 万或不超过上市公司
关联自然人交易的事项(除董事长需要回避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金额
情形外)有不超过 30 万的决定权,;董事长对 的决定权,对涉及关联自然人交易的事项(除
除上述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以外的交易事项 董事长需要回避的情形外)有不超过 30 万的
有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决定权,并在事后向董 决定权,;董事长对除上述关联交易和对外担
事会报告。 保以外的交易事项有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决定
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第一百四十七条 ……。 第一百四十七条 ……
有权提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 有权提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
有: 有:
1、董事会; 1、董事会;
2、监事会; 2、监事会;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
其他未修订条款继续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