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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锻科技: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锻科技”)因经
营发展需要,与关联方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造新材”)、泰州市
开宇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宇塑业”)、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以下简称
“天目机械”)、姜堰区城北木器抛光厂(以下简称“城北木器”)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夏汉关、黄静、周稳龙
为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
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截至披露日 同类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2018年发生
                                           原则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   智造新材    外协加工   参照市场价格   160        0         15.21

日常关联交易   智造新材    材料采购   参照市场价格   800        90       109.69

日常关联交易   开宇塑业    材料采购   参照市场价格   300        50       220.34

日常关联交易   天目机械    外协加工   参照市场价格    50        5         32.61

日常关联交易   城北木器    外协加工   参照市场价格    50        9         36.63

日常关联交易   城北木器    材料采购   参照市场价格    10        0          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346482449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西路 619 号
    法定代表人:夏敏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性能新材料及其制品技术研发;粉末冶金制品、有色金属合金制
品、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018 年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47,573,450.86 元,净资
产 48,458,179.12 元,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 1,417,462.08 元,净利润-17,337,809.88
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造新材执行董事夏敏女士系公司董事长夏汉关与董事黄静之女,监事周新
元系董事周稳龙之子。关联人均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智造新材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风险。
预计 2019 年与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交易预计占同类交易的 4.89%左右,与公司发生
的材料采购交易预计占同类交易的 1.5%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二)泰州市开宇塑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泰州市开宇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069496366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姜堰经济开发区双寿村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塑料配件、机械零配件制造、销售;包装材料、五金产品、建筑材
料、水暖器材、磨料、磨具、阀门、管道及附件、不锈钢管件销售。
    2018 年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210,566.46 元,净资产
1,319,817.71 元,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 2,743,214.63 元,净利润 59,816.41 元(未经
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股东王刚、王志伟系公司董事长夏汉关妹妹之配偶、子女。关联人符合《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开宇塑业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历史交易记录良
好,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 2019 年与公司发生的材料采购交易额占同类交易的 0.56%
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三)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4MA1P8XD40F
    经营者:朱连珍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场所:姜堰区罗塘街道城中村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通用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
    2018 年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99,052.33 元,净资产
299,052.33 元,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 327,152.86 元,净利润-947.67 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营者朱连珍系公司董事长夏汉关弟弟之配偶。关联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1.5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天目机械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历史交易记录良
好,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 2019 年与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交易额占同类交易的 1.53%
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四)姜堰区城北木器抛光厂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姜堰区城北木器抛光厂
    注册号:321284600595244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场所:姜堰区罗塘街道城北村十一组 5 号
    经营者:蒋金余
    经营范围:木器制作、加工;通用机械零部件加工
    2018 年经营情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03,853.12 元,净资产
36,817.27 元,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 371,857.94 元,净利润 6737.35 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营者蒋金余系公司副总经理赵红军配偶之父亲。关联人符合《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0.1.5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城北木器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历史交易记录良
好,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 2019 年与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交易占同类交易的 1.53%
左右,材料采购交易占同类交易的 0.02%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结算方式                定价依据

 智造新材   材料采购   市场价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

 智造新材   外协加工   市场价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工序制造成本

 开宇塑业   材料采购   市场价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

 天目机械   外协加工   市场价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工序制造成本

 城北木器   外协加工   市场价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工序制造成本

 城北木器   材料采购   市场价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方产品外协加工技术质量稳定,且交易定价公允,执行公司制定的外
协加工价格(通用版本),材料采购价格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而确定,未损害上
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带来重大影响。
     2、关联交易金额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预
计金额合理,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