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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锻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2020-02-22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较为充裕,在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外,仍有较大的
资金余量,且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能保障回购计划的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有利于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
合理回归,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
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80 元/股(含 17.80 元/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
方案合理、可行。
    4、本次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独立董事:王长明、谢谈、郭民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