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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锻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1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了 4 次监事会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的议案》、《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
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
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
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
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
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
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并根据
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较完
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内幕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和责任追究,保证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有效实施。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