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及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 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关联交易公平、公 正、公开。独立董事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时,该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对该议案事项,我们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王长明、谢谈、郭民 2020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