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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锻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11-3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8月4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8月4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2011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2011
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市。2020年9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76,770,753
                                 股,于2020年1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00万元。                     481,770,753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50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481,770,753股,全部为普通股。

    其他未修订条款继续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