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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锻科技: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锻科技”)因经
营发展需要,与关联方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造新材”)、泰州市
开宇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宇塑业”)、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以下简称
“天目机械”)、姜堰区城北木器抛光厂(以下简称“城北木器”)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夏汉关、黄静、周
稳龙为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案作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定价 预计金额            2020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已发生金额
                                           原则     (万元)            金额(万元)
                                                               (万元)
               智造新材    外协加工    参照市场价格   200.00     0.00      22.59
               天目机械    外协加工    参照市场价格   80.00     19.34      60.41
 接受劳务
               城北木器    外协加工    参照市场价格   80.00     16.06      36.28
                小计       外协加工   参照市场价格    360.00    35.40      107.54
               智造新材    材料采购    参照市场价格 2,000.00   463.44      349.68
               开宇塑业    材料采购    参照市场价格   350.00    46.07      180.13
 关联采购
               城北木器    材料采购    参照市场价格   10.00      0.00       0.00
                小计       材料采购   参照市场价格 2,360.00    509.51      529.81
 经营租赁      智造新材    经营租赁   参照市场价格   30.00       0.00       0.00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                       披露日期
           关联方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万元) 额(万元)                       及索引
                                                     比例(%) 差异(%)
           智造新材   外协加工      160.00      22.59       0.85     -85.88
接受劳务 天目机械     外协加工       50.00      60.41       2.26       0.44
                                                                            2020/4/21
           城北木器   外协加工       50.00      36.28       1.36     -27.44
                                                                            巨潮资讯
           智造新材   材料采购     2,000.00    349.68       0.70     -82.52
                                                                               网
关联采购 开宇塑业     材料采购      300.00     180.13       0.36     -39.96
           城北木器   材料采购       10.00       0.00       0.00    -100.00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
说明
                             在一定的差异。
                             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
                             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在一定的差异。
的说明                       2、公司2020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346482449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西路 619 号
    法定代表人:夏敏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性能新材料及其制品技术研发;粉末冶金制品、有色金属合金制
品、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020 年经营情况: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63,300,474.86 元,净资
产-1,643,987.57 元,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 31,345,816.65 元,净利润-20,790,986.89
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造新材大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智造新材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 2021 年
与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交易预计占同类交易的 6.25%左右,与公司发生的材料采购
交易预计占同类交易的 3.33%左右,与公司发生的经营租赁交易预计占同类交易的
20.00%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二)泰州市开宇塑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泰州市开宇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069496366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姜堰经济开发区双寿村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塑料配件、机械零配件制造、销售;包装材料、五金产品、建筑材
料、水暖器材、磨料、磨具、阀门、管道及附件、不锈钢管件销售。
    2020 年经营情况: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300,813.59 元,净资产
1,442,906.60 元,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 2,176,765.27 元,净利润 73,924.49 元(未经
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开宇塑业股东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开宇塑业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历史交易记录良
好,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 2021 年与公司发生的材料采购交易额占同类交易的 0.58%
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三)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4MA1P8XD40F
    经营者:朱连珍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资本:28 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姜堰区罗塘街道城中村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通用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
    2020 年经营情况: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91,315.55 元,净资产
296,315.55 元,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 544,095.91 元,净利润-3,684.45 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目机械经营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天目机械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历史交易记录良
好,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 2021 年与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交易额占同类交易的 2.50%
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四)姜堰区城北木器抛光厂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姜堰区城北木器抛光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4MA1TA6D766
    经营者:蒋金余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姜堰区罗塘街道城北村十一组 5 号
    经营范围:木器制作、加工;通用机械零部件加工。
    2020 年经营情况: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34,542.79 元,净资产
37,883.82 元,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 348,614.21 元,净利润 1,066.55 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城北木器经营者系公司副总经理赵红军配偶直系亲属,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城北木器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历史交易记录良
好,不存在履约风险。预计 2021 年与公司发生的外协加工交易占同类交易的 2.50%
左右,材料采购交易占同类交易的 0.02%左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结算方式                定价依据

 智造新材   材料采购   市场价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

 智造新材   外协加工   市场价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工序制造成本

 智造新材   经营租赁   市场价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市场价格

 开宇塑业   材料采购   市场价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

 天目机械   外协加工   市场价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工序制造成本

 城北木器   外协加工   市场价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工序制造成本

 城北木器   材料采购   市场价格 发票入帐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方产品外协加工技术质量稳定,且交易定价公允,执行公司制定的外
协加工价格(通用版本),材料采购价格参照非关联方客户的报价而确定,未损害上
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带来重大影响。
    2、关联交易金额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预
计金额合理,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锻科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上
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精锻科技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5、保荐机构《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核查意见》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