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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2019-02-2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的有关规定,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厉善君、厉善红、厉彦
雷、厉彦霖、临沂卓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临沂润商资产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北京明德蓝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股东)持有的山东碧海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碧海)100%股权,参照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
东碧海的评估值,股权转让款为 2.6 亿元。2018 年 4 月 12 日,莒南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准了山东碧海的股东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7679247594P),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已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山东碧海原股东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二),
厉善君、厉善红、厉彦雷、厉彦霖、临沂卓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临沂
润商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山东碧海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三
年累计合并报表中税后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 8,050 万元人民币。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山东碧海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956.61 万元,完成三年业绩承诺的 24.3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