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7-29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莱应材
股票代码:3002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信钢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24 号 2 幢 1006 室
股权变动性质: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持股比例
签署日期:2020 年 7 月 28 日
一致行动人:
1、自然人:李欣,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24 号 2 幢 1006 室
2、自然人:周晨,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24 号 2 幢 1006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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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莱应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莱应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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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持股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6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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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周信钢
上市公司、新莱应材:指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可转债:指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交所: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周信钢
职务:未在公司任职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20104195901311219
姓名:李欣(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信钢之妻)
职务:未在公司任职
性别:女
国籍: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2010419591223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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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周晨(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信钢之女)
职务:未在公司任职
性别:女
国籍: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201051986011206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信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欣、周晨
持有亿通科技(300211)、新元科技(300472)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新莱应材股份数量未发
生变化,但由于“新莱转债”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期间陆续
转股,使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到 5%以
下。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增加或减少其在新莱应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鉴于“新莱转债”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起开始转股,截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累计转股 17,176,725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19,116,725 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的新莱应材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被动稀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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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莱应材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 (股) (%)
周信钢、周晨、李欣 10,168,920 5.04 10,168,920 4.6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莱应材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被限制流通、被质押、被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事项,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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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件
2、本报告书的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12-57871991
3、联系人:郭红飞、朱孟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信钢
日期: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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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 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新莱应材 股票代码 3002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周信钢 江苏省南京市
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益变动方式(可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0,168,9200 股 持股比例: 5.04%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 0 股 变动比例:0.40 %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合计持有新莱应材股份: 10,168,92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4%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信钢
日期: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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