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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1-039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郭红飞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副总经理郭红飞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止),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7,3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09‰,符合《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
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郭红飞女士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无限售流                              持股总数占公司
股东名称      职务                    高管锁定股   持股总数
                          通股                                当前总股本比例
 郭红飞     副总经理        47,325       141,975    189,300         0.0836%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226,559,307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增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数量和比例:公司副总经理郭红飞女士计划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47,3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09‰。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
        姓名
                           过(股)                     本比例
      郭红飞                       47,325                         0.209‰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应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郭红飞女士发出的《股份追加限售承诺函》,

其自愿将名下所持公司股票 189,300 股(其中:股权激励 102,000 股,二级市场

增持 87,300 股)追加锁定限售期两年,延长锁定期后的最早限售截止日 2021 年

10 月 10 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郭红飞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红飞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不存在违反上

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郭红飞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关注郭红飞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有

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郭红飞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