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2-049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66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78%,符
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
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无限售流                            持股总数占公司
股东名称      职务                    高管锁定股   持股总数
                          通股                              当前总股本比例
 黄世华     财务总监        10,538        94,612    105,150       0.0464%
 郭志峰     副总经理         7,125        21,375     28,500         0.0126%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226,559,307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增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数量和比例:公司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计划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7,66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78%。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
       姓名
                         过(股)                       本比例
      黄世华                     10,538                          0.0047%
      郭志峰                        7,125                        0.0031%
       合计                        17,663                        0.0078%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应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黄世华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股份增减持承诺。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黄世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关注黄世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有
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黄世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