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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丽萍2023-04-27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现场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应参加董                        委托出    缺席
                      席董事   式参加董                   次未亲自出    东大会
事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次数

 陈丽萍       1         1          0          0        0        否           1


    本人自 2022 年 9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参加在此之

前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

    本人在履职期间,均提前仔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

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

督和指导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在对第五届董事会所有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

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2022 年度独立董事参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审议事项无需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积极履行相应职责,依据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如下工作: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王俊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

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

相关职务,王俊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

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

董事会决定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董事、股

东代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两次:关注公司应继续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相关制度建立后应严格执行,并在

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募

集资金的季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

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关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和行业发展状况,亦及时关注行业内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后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

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

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合同,重大投资事项,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日常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

披露情况,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

    3、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2022 年,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

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

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

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则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

情况,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并运用专业知识,作出客

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并根据新的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质量和抗风险

能力,有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公司应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大力引进和

培养专业的高级管理人才,为公司发展做好充足的人才储备。进一步发挥董事会

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

理性,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陈丽萍

    电子邮箱:30463535@qq.com

    九、总结

    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继续

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和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深入了解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结合自己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更多的建言献策,提高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自

己的作用。

    衷心希望公司新的一年里,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

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丽萍

                                                        2023 年 4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丽萍: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