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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莱应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莱应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梁国超                   联系电话:010-5706529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涛                   联系电话:010-5706528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上市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董

                                        监高等主体减持政策法规介绍

                                        2、上市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董

                                        监高等主体减持案例分享

                                        3、减持规则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4、证券行业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无         不适用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等
12.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1.李水波、申安韵、李柏桦、李柏元做出的关于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2.李水波、申安韵、李柏桦、李柏元做出的关于减少并
                                                         是     不适用
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3.李水波、申安韵、李柏桦、李柏元做出的关于股份锁
                                                         是     不适用
定的承诺
4.李水波、申安韵做出的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李水波、申安韵做出的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是     不适用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3
7、厉善君、厉彦雷、厉彦霖、临沂卓大及临沂润商做出
                                                      是        不适用
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8、厉彦雷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违反股份锁
                                                             定的原因主
                                                             要是其对相
                                                      否
                                                             关法规不熟
                                                             悉,向广大
                                                             投资者致歉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12 月,原保荐代表人朱孝新因离职将保荐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代表人变更为王海涛,变更后保荐代表人为王海
                           涛、梁国超。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
               梁国超           王海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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