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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创视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9-011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陈坤江先生因股份
    质押到期,为了偿还质押贷款,其于2019年3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减
    持资金将用于偿还股票解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12日             6.10             5,200,000          1.26%
  陈坤江
                 合   计             —                 6.10             5,200,000          1.26%

            截止本次减持前,陈坤江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一致行动
    人),持股比例为28.2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6,716,168          28.25       111,516,168        26.99

 陈坤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179,042          7.06         23,979,042         5.80

                   高管锁定股份            87,537,126          21.19        87,537,126        21.19

    注:以上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公司《董
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
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陈坤江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
事长,该股东严格遵守了持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次减持股东陈坤江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陈坤江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11,516,16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6.9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股东陈坤江先生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上市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6、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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