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创视讯: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9-016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9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4:45在深圳市福田区中央西谷大厦16层
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海
川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所持股份115,520,78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7.96%。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7人,所持股份115,519,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7.96%;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人,所持股
份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3%。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2人,所持股份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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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办理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520,7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弃权0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4,61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弃权0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的0%,关联人陈坤江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520,7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弃权0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志伟律师、宋颖怡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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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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