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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尔康制药: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编号:2018-085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尔康医药经
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康医药经营”)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收到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反垄断调查【2018】5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09 月 07 日
    住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品、药用胶囊、
农副产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医药辅料、医药原料的销售;西药、中成药的批
发;收购农副产品;互联网药品交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尔康医药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流通, 2017 年度,尔康医药经营的销售
收入为 1.06 亿元,净利润为 0.16 亿元。


    二、告知书主要内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尔康医药经营在中国扑尔敏原料药市场具有市
场支配地位。经查,尔康医药经营涉嫌实施了以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一)
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2018 年 7 月,尔康医药经营以 2940 元/公斤向下游经营
者销售扑尔敏原料药,价格增长明显超过正常幅度。(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
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三)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据此,认定尔康医药经营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五)项
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
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拟对尔康医药经营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尔康医药经营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二)没收违法所得 239.47 万元;
    (三)处以尔康医药经营 2017 年度销售额 1.06 亿元 8%的罚款,计 847.94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上述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尔康医药经营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
申辩意见,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
出;如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
自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
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三、整改情况
    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已责令尔康医药经营按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加
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及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引以为戒,杜绝医
药流通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守法经营。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正常。


    四、对公司的影响
    2017 年度,尔康医药经营的销售收入为 1.06 亿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
3.75%;尔康医药经营的净利润为 0.16 亿元,占公司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3.07%;上述没收和罚款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期经审计年
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38%和 2.08%。如处罚
最终确定,将会相应减少公司 2018 年利润 1087.41 万元,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对外披露了《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
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收购扑尔敏原料药生产企业河南
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 51%的股份。该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
仅为相关各方初步协商的意向性协议,针对该次股权收购的具体内容,将由相
关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谈判,并另行签订正式的股
权转让协议及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予以确定。目前,相关各方正在按照协议约
定推进业务、财务、法律等尽职调查工作。该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在公司未完成法律程序、未实施完成股份转让事项之前,该意向协议
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若收购完成,公司将从源头上保持扑尔敏
原料药的产品质量与市场供应,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交易,合法运用市场支配
地位。
     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吸取教训,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目前,尔康医药经营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对于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书
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对相关事项的进
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