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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尔康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7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述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