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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尔康制药: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8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
基数,向除持有回购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10 元(含税)
的现金红利,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金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
本扣减当日回购专户的股份数确定;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999,97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
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2,062,604,87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999,970 股)后 2,042,604,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及实施后除权除息参
考价:每 10 股现金红利=10*(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20,426,049 元
/2,062,604,870)股=0. 09903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
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09903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除
持有回购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10 元(含税)的现金红
利,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金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当
日回购专户的股份数确定;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999,970 股。因此,本次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
数为 2,042,604,900 股,即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062,604,870
股-已回购股份 19,999,970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2,042,604,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999,97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
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全部代派,相关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七、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工业园北园开元大道工业路一号
   咨询联系人:范艺
   咨询电话:0731-83282597
   传真号码:0731-83282705


   八、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