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监事会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0-07-10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披露指引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
审阅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全体监事进行充分全面的讨论与
分析,就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结合相关意
见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
《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
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
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
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伏军先生、监事李义国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
成员的半数。因此,监事会审议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