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 求是的态度,对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2021年上半年,公司发生的担保行为均为给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已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根据被担保人的情况采取风险控制 措施,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 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