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4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2〕号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康制药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尔康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尔康制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尔康制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尔康制药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尔康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尔康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尔康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尔康制药公司 2021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 2021年期初 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 2021年期末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系 目 占用资金余额 (如有) 额 占用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非经营性占用 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总 计 - - - - 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 2021年期初 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 2021年期末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额 往来形成原因 系 目 往来资金余额 (如有) 额 往来资金余额 来、 非经营性往来 ) (不含利息) 浏阳津兰药业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应收账款 208.82 147.41 356.23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湖南大有麓谷药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3.17 3.17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湘利来化工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390.94 390.94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湖南湘易康制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6,511.13 6,511.13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湖南省药用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0.04 0.04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湖南尔康明胶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2,370.31 150.00 2,220.31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2,018.66 2,018.66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湖南素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299.73 299.73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武陟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0.26 0.26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湖南绿生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6.56 6.56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湖南聚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1.79 1.79 货款 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 湖南素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0.40 0.40 货款 经营性往来 企业 湖南尔康商贸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37.75 37.75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江苏素康商贸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0.08 0.08 货款 经营性往来 湖南湘易康制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1,775.70 61,775.7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湘利来化工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8,716.50 28,394.24 57,110.74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南宁市桂之隆药用辅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960.48 28,665.87 23,046.25 8,580.1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省药用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84.36 1,158.32 1,001.63 1,041.05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同泰胶囊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200.00 1,2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尔康明胶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942.61 1,120.00 1,100.56 7,962.05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洞庭柠檬酸化学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168.61 1,552.29 1,800.00 3,920.9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 2021年期初 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 2021年期末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额 往来形成原因 系 目 往来资金余额 (如有) 额 往来资金余额 来、 非经营性往来 ) (不含利息) 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862.84 3,862.84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长沙市凯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0.62 0.62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益阳大通湖苏易康制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76 1.76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素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66.59 2,459.59 1,503.10 2,023.08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绿生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475.65 5,475.65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西藏昌都光宇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5,512.43 5,040.81 1,036.63 2,790.69 18,799.18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尔康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5,736.42 1,370.53 1,923.81 15,183.14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武陟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773.00 5,732.59 5,250.07 3,255.52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聚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77.62 777.62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 湖南素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3,008.84 32,049.94 958.9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江苏素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9,750.00 23,850.00 15,9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江苏素康商贸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2.53 6.89 25.64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河南豫兴康制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352.00 4,230.00 4,122.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内蒙古新明海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900.00 200.00 7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九次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90 3.9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中山市凯博思淀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92 4.92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尔康商贸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154.31 10,154.31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湖南尔康(香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2,455.87 27,939.80 3,064.99 87,330.68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往来 总 计 - - - 144,796.00 278,152.65 1,036.63 251,959.56 172,025.72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