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尔康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2022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2022年上半年,公司发生的担保行为均为给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已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根据被担保人的情况采取风险控制 措施,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 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