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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尔康制药: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2022-12-13  

                        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9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员工持股

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

已于 2022 年 8 月 6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出售完毕。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全部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量为 19,999,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

计划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标

的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批解锁,三批

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

月后,解锁比例分别为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的 40%、30%、

30%。

    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 2022 年 8 月 6 日届满,解锁数

量为 5,999,9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鉴于 2021 年公司未实现盈利,根据《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由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对应解锁部分的标的股票,以出售对

应解锁部分标的股票所获现金资产为限,上述所获现金资产不存在收益或出现亏

损的情形下,按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占全体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

分配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上述所获现金资产存在收益的情形下,首先,返还

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其次,收益部分归属公司,公

司可以该部分收益为限,根据持有人持有份额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进行补偿。

    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议,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13 日

通过二级市场出售 5,999,900 股,第二批已解锁股票尚有 91 股零股受交易规则限

制未能卖出,将计入本员工持股计划后期股票解锁后一并处置。

    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的出售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