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201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使投资者更清晰的了解股东大会出席和表决情况,公司现就当天会议的出席 和表决情况做补充公告,经补充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3日发出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会议通知公告已于2018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决定于2018年9月13日上 午9:30在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由公司董事涂莹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821,3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68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 股份46,895,2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99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92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 1 -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7,51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0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 表股份6,5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1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股份92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9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为下属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59,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股东李宏伟先生为关联股东,共 持 61,400 股,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 东,共持 40,065,919 股,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2 -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3、《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下属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 东,共持 40,065,919 股,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821,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全体表决情况 全体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47,759,919 100% - 0.0000% - 0.0000% 议案 2 7,755,400 100% - 0.0000% - 0.0000% 议案 3 7,755,400 100% - 0.0000% - 0.0000% 议案 4 47,821,319 100% - 0.0000% - 0.0000% 2)部分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3 -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因议案1、2、3曾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7,516,100 100% - 0.0000% - 0.0000% 议案 2 7,516,100 100% - 0.0000% - 0.0000% 议案 3 7,516,100 100% - 0.0000% -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谭闷然律师、傅怡堃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补充公告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