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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8-30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予以认可。

    我们认为:

    一、公司已就本次与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集团”)签署《关
于桃源县万福生科粮油加工经营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
转让协议》”)事项的有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关联

交易事项及资料已取得我们的认可。

    二、公司本次与佳沃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项是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独立董事:冷智刚
                                                               胡宗亥
                                                               邹定民
                                                    2019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