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14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充分体现了
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支持,公司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有利于
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高效运转,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
与资金调配,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未来发
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冷智刚
胡宗亥
邹定民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