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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电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8-08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下午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

议案》。

    为更好的贯彻公司战略实施,优化管理团队的年龄构成,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屠运武先生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同时公司聘任顾

亦磊、邓德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对公司治理机制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有利

于促进公司业务取得更好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屠运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新疆尚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1%的股权。公司及董事

会对屠运武先生在任职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顾亦磊先生简历

    顾亦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2 月出生,博士。曾先后任职于中达斯

米克股份有限公司(台达集团)、深圳康达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

司、伊顿(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2015 年 9 月加入阳光电源,先后担任本公司研究院副院
长、中央研究院院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光储事业部总裁。

    顾亦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德军先生简历

    邓德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9 月出生,本科。曾先后任职于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飞利浦电子公司、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 月加入阳光电源,先后担任本公司生产计划部经理、生产计划部经理兼甘肃公司

副总经理、生产中心制造总监兼生产计划部经理、生产中心副总经理、生产中心总经理等。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生产中心总经理。

    邓德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2905 股,持股比例为 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