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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电源: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蒋敏)2019-03-3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列席代表:
    作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2018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依法行使审议表决权,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8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5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列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8             0            0            否                  5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18 年 1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为公司光伏贷业务提供担保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18 年 3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18 年 4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
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

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并为有限合伙人提供回购担保、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为公司光伏

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18 年 5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为

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公司全资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18 年 7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项目公司曹县曹阳新能源

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18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项目公司凤台县晟阳新能源发电有限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项目公司微山县国阳新能源发电有限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18 年 12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增加在新能源产业

投资基金中的合作内容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增加公司家庭光伏融资业务合作伙伴并提

供担保、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018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利润
分配、重大担保。并且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进行认真审查、主动提出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认真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先后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以及公司年终奖发放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同时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
员,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中高级人才的培养情况,确保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
要生产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生产状况予以关注,积极配
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新的一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
务职责,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
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另外,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1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蒋敏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