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梅安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未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2019-01-3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未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
                              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重
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规定,就本次交易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
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东海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梅安森除依法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梅安森除聘请东海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
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审计机构,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未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盛玉照                    江成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9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