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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安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0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马焰先生、周和华先生、叶立胜先生、金小汉先生、刘桥喜先生、
郑海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定清先生、唐绍均先生、
张为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根据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董事候选人符
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同时,3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经审议,我们同意对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
表决。


    独立董事:      武文生       李定清    唐绍均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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