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9-04-26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体董事签名:
马 焰 周和华 叶立胜
金小汉 刘桥喜 郑海江
张为群 李定清 唐绍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和华 金小汉 刘桥喜
冉华周 郑海江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