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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安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梅安森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明龙                       联系电话:010-85127549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利民                       联系电话:010-8512754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次,已审阅相关会议通知、议案、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决议等文件。
                                                 0次,已审阅相关会议通知、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决议等文件。
                                                 0次,已审阅相关会议通知、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拟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
2. 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是                     不适用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3.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是                     不适用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承诺
4. 公 司 总 经 理 就 2018 年 2 月 所 增 持 的
35,880股公司股票做出的“未来如出售该
                                                   是                     不适用
部分股票,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的
承诺。
5.公司独立董事邓国清对于2022年4月增
持的7,000股公司股票,承诺未来如出售该              是                     不适用
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6.公司独立董事邓国清承诺未来12个月内
                                                   是                     不适用
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不适用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明龙                  姚利民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