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7-01
证 券 代 码 : 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 告 编 号 : 2019-036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2797.03 万股。
3、授予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275 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5.08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
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3)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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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 2018 年,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 2018 年,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 2018 年,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1、以上净利润指标以股份支付费用不做净利润的减项计算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以上业绩考核适用于现行的会计准则;
3、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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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
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
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0 天)。从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
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
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
款利率、满三年按照三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本激励计划涉及“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均按此方法计算。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满足条件
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人力资源部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标
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4 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
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合格以上,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
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
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
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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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2000 万股调整为
2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7.26 元/股调整为 5.08 元/股。鉴于 44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由原
319 名调整为 275 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原 2800 万股调整为 2797.03 万股,占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3.6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6 月 17 日为授予日。激励对象均为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授予登记的激励对
象名单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拟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时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陈绮璋 董事、副总经理 28 1.00% 0.04%
张蓉 董事、董秘、财务总监 28 1.00% 0.04%
吴建军 副总经理 28 1.00% 0.04%
李静岚 副总经理 28 1.00% 0.04%
徐恢川 副总经理 28 1.00% 0.04%
核心骨干员工(270 人) 2685.03 96.00% 3.50%
合计(275 人) 2797.03 100% 3.65%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19]第 2-00027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18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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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7,198,857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767,198,857 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截至 2019 年 6 月 17 日止,公司已收到 275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 27,970,3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42,089,12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7,970,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14,118,824 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97.03 万股,并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3 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04,173,591 52.68% 432,143,891 54.3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3,025,266 47.32% 363,025,266 45.65%
合计 767,198,857 100% 795,169,157 100%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795,169,157 股摊薄计算 2018 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0.28 元/股。
七、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未
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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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67,198,857 股增加至
795,169,157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
汉平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208,465,9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7%,本次
授予完成后,朱汉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8,465,933 股,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降至
26.22%。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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