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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丰智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永平)2021-04-29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永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
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审
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0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均按时
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
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
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0年度,本
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0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2020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第四届高
级管理人员、聘任张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重要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工作,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就公司的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等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
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
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
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度,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
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及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
定,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必要
性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
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
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2021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
支持。


                                                    独立董事:朱永平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