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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丰智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1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22年3月14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0
日(周三)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上午9:15至2022年3月30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 2022 年 3 月 30 日(周三)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汉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名,代表公司股份 466,216,18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363%,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
股东”)9 人。
    2、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64,476,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813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739,4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29%。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同意 443,394,6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036,9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股份,关联股东陈绮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466,190,3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
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011,1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11%;
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刘青松先生、杨惠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婷婷女士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表决结果如下:
    3.01 关于提名刘青松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66,159,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8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28,980,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 99.8039%。获得当选。


    3.02 关于提名杨惠君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66,172,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9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28,993,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 99.8492%。获得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